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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澳网官方网站浏览器关于落实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

作者:纪检监察办公室 时间:2023-02-28 点击数:


各二级党组织,各单位(部门)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高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:

一、深入学习领会。各二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在全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》,加强宣传教育,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,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“风腐一体”的演变规律,深刻认识违规吃喝对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危害,提高政治站位,统一思想认识。

二、认真查摆问题。各二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委办公室关于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工作要求,学院中层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从规定的4个方面(见附件1)对是否存在组织、参与违规吃喝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和作出说明,开展自我剖析,提出整改措施。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中层干部开展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自查(见附件2,进行统计汇总,及时报告自查情况。

三、开展谈心谈话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(部门)负责人,各二级党组织、各单位(部门)负责人与其班子成员及本单位(部门)干部进行集体或一对一谈心谈话,认真填写《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表》(见附件3)。

四、签订廉洁承诺。各二级党组织,各单位(部门)组织本单位(部门)干部、教师签订《干部教师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》(见附件4),警惕违规吃喝背后的权力勾兑、利益输送、滥用职权等问题。进一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,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,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
以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于38日前报送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59750913

 

   纪检监察办公室  党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228

 


 

附件1

 

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内容

(一)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;在学校招标采购、人才引进、招生考试等工作中为他人站台背书、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等问题。

(二)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吃请、组团吃喝、搞小圈子,相互请托办事,说情打招呼等;违反规定组织参加以老乡、校友、同学、战友等名义组织的吃请等问题。

(三)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,违规接受宴请、收受财物等问题;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接受宴请,接受请托插手案件,打探案情等问题。

(四)违规在单位内部餐厅、私人会所或者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、住宅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;通过虚列名目套取公款用于吃喝、化整为零或变通开支报销违规吃喝费用;在执行公务期间要求或者接受超标准接待、超范围吃喝、饮酒等或接受公务接待不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等问题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2

 

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

 

202111日以来,您是否有以下情况,如有,请具体说明(也可另附页说明)

问题表现

/

具体说明

1.违规接受宴请,组团吃喝、搞小圈子,甘做局中人的。

 

 

2.在执行公务期间、工作场所饮酒后参与公务活动的。

 

 

3.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的

 

 

4.插手学校招标采购、人才引进、招生考试等工作,为他人站台背书、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的。

 

 

5.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吃请的。

 

 

6.违反有关规定,组织或参加以老乡、校友、同学、战友等名义吃请的。

 

 

7.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。

 

 

8.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接受宴请,接受请托插手案件,打探案情的。

 

 

9.违规在单位内部餐厅、私人会所或者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、住宅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。

 

 

10.通过虚列名目套取公款用于吃喝、化整为零或变通开支报销违规吃喝费用的。

 

 

11.接受超标准接待,超范围吃喝、饮酒等或接受公务接待不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等问题。

 

 

自查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写时间:

 

 

附件3

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谈心谈话记录

 

 

 

 

谈心谈话人

 

单位及职务

 

谈心谈话

对象

 

单位及职务

 

谈心

谈话

主要

内容

 

谈心

谈话

对象

意见

 

 

 

  字:

备注

 

 

 


附件4

干部教师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

 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年龄

 

政治面貌

 

工作单位及职务

 

 

 

本人坚决执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作出以下承诺:

1.不提供或接受超标准、超范围接待。

2.不违规参加同城吃请。

3.不搞无公函、伪造公函及“一函多餐”吃喝。

4.不在接待中违规饮酒。

5.不以公务为由违规宴请,不借公务接待、会议培训之机公款吃喝。

6.不以职务之便对管理服务对象及学生吃拿卡要。

7.不在学校内部食堂等地方违规吃喝。

8.不组织单位同事一起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的宴请。

9.不携带家属一同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的宴请。

10.不指使、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支付报销吃喝费用。

11.不以开展考察、调研、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为由,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、学生及家长的吃请。

12.不出入私人会所,“一桌餐”等隐蔽地点违规接受吃请。

13.不接受私营企业主或者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,为其“站台背书”、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。

14.不以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名义违规组织和参加饭局。

15.不以上下级、同事之间联络感情、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。

16.不以拉关系、搞“小圈子”为目的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。

17.不以球友会、牌友会等名义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。

18.不以红白喜事、年夜饭等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。

19.不搞其他违规公款吃喝,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,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饭局等行为。

20.不违规打听案情、干部选拔任用情况,说情干预,跑风漏气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承诺人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时间:         


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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